出口能力
出口实务由我们亲自执行
出口申报、发票、装箱单与原产地证明由本公司人员制作;货运代理与报关行由我们安排至您指定的港口。
GACC
出口企业备案已完成
CIFER
制造商备案状态核查
FTA
韩中FTA原产地证明
3
工作语言 — 中/英/韩
对应市场
- 中国 — 主要市场,已完成GACC备案
- 台湾与香港流通商
- 日本与乌兹别克斯坦 — 合作MOU
- 泰国 — 2026年7月完成通关
我们制作的单证
- 出口申报与申报必证
- 商业发票与装箱单
- 韩中FTA原产地证明
- 与制造商协调水产卫生证明
中国合规支持
- 制造商GACC备案及产品范围确认
- 与报关行进行HS·CIQ预分类
- 中文标签设计与进口商确认
- 按中国GB标准的装运前检测
物流与应对
- 货运代理与报关行安排
- 出口包装与内陆运输
- 海关补正与单证修正处理
- 与制造商共同处理索赔
法规动向
我们按即将实施的标准设计,而不只是现行标准
海关总署第280号令 · 2026年6月1日起
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须持有有效备案,且备案产品范围必须实际涵盖所出口的产品。
GB 7718-2025 · 2027年3月16日强制实施
新标签规范要求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到期日单独明确标示,并强调致敏成分。从一开始按新标准设计可避免日后重制包装。
